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,公司如何做好防疫?若勞工因配合防疫,產生請假需求,公司該如何給假、給薪?
職場防疫做好 5 件事:
勞動部職安署提醒企業,防範疫情,企業可做好五項防護措施:
1.置備適當及足夠之口罩,不得禁止勞工戴用;尤其第一線工作人員如有感染之虞時,雇主應提供個人專用口罩並使其確實戴用。
2.建立體溫量測及篩檢措施,加強勞工健康管理。
3.加強工作場所各區域之清潔,有感染之虞者應強化地板、牆壁、器具及物品等之消毒。
4.強化職場感染預防及勞工自我防護之教育訓練。
5.如有近期曾從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職場之勞工,應密切留意其個人健康狀況,採取必要之追蹤及管理措施。
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主任秘書指出,雇主有必要提供相關的安全預防設備及措施,非不得以應避免派遣勞工前往大陸疫區,如果勞工拒絕前往,雇主強行要求又沒有提供防疫措施,勞工可終止勞動契約,並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,同時依職安法法可裁罰雇主3到30萬元。
對於移工如需出入醫療院所,包含前往醫療院所照顧被看護者或陪伴就醫,雇主應提供口罩供移工使用,並提醒移工全程佩戴及每天更換,若破損或弄髒則應立即更換。
員工受疫情波及,如何給假、給薪?
狀況1:如果勞工因職業或工作感染「武漢肺炎」
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,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的工資補償。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、失能、傷害或疾病,雇主也要依勞基法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。
狀況2:勞工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須配合隔離
自行居家休養(隔離)者,可請普通傷病假、事假或特別休假,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。但若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,對其出勤有所疑慮,要求勞工不要出勤,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,仍應照給工資。
狀況3: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「武漢肺炎」
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、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。
狀況4:若家人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,需親自照顧
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,請家庭照顧假外,也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,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。
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,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,全年共計七日,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。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,雇主不得拒絕,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、考績,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
文章參考:https://www.managertoday.com.tw/articles/view/59154
圖片來源:未來素材
如有任何辦公室問題歡迎諮詢
預約專線☞02-7736-2199
*來信諮詢☞預約參觀/諮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