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政府制定「產業發展自治條例」提供企業獎勵補助,最大的特點在於不限業別,只要是臺北市的中小企業,其投資案具有創意、特色或發展潛力者,均可提出申請,無資本額門檻限制。
投資計畫每案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費用、勞工薪資補貼費用、房屋稅及地價稅、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、融資利息補貼及承租市有房地優惠等獎勵最高5,000萬元外,為鼓勵創新創業,打造優質創業生態,創業計畫每案補助最高100萬元,研發計畫每案補助最高500萬元,品牌建立計畫每案補助最高500萬元,創新育成計畫每案補助最高300萬元、天使投資計畫每案補助總經費不超過計畫總投資金額10%,最高新臺幣300萬元。
另對於較具競爭力之策略性產業,適度給予獎勵,以發展關鍵產業。為便利投資人申請各項獎勵及補助,申請書表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於本網站內下載使用;申請案之諮詢服務、申請書表及受理申請,請洽臺北市政府北區1樓成立「臺北市產業獎勵補助辦公室」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