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方案內容Q&A!

一、申請對象? 一、申請對象?

一、申請對象?

  • 1. 原有工作,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(含雖有工作但每月收入減少),致家庭生計受困。
  • 2. 未加入軍、工、教、勞、農保等社會保險。
  • 3.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  • 4. 依家戶存款(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)及收入總額,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未低生活費1.5倍以上未逾2倍。

「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」計算公式:
[(家戶月平均收入+家戶總存款)-15萬元×家戶人數]÷家戶人數

二、可以申請多少錢? 二、可以申請多少錢?

二、可以申請多少錢?

  • 1. 「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」小於各地1.5倍者,核發新台幣1至3萬元。
  • 2. 「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」介於各地1.5倍至2倍(含)者,核發新台幣1萬元。

三、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申請?

5月6日起。

四、受理窗口是?

居住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。

四、受理窗口是?

五、需檢附的資料及申請資格為?

  • 1. 填妥申請書暨個案認定表。
   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如從事工作受疫情影響的證明等),送至受理窗口。
  • 2. 身分證。
  • 3. 原有工作,因疫情生計受影響,生活受困。(如無法取得證明,可以陳述理由後切結)。
  • 4. 未具軍、公、教、勞、農保保險身分 (可免附!可透過弱勢E關懷查調)
  • 5. 未領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助(補貼)、津貼等。(可免附!可透過弱勢E關懷查調)
  • 6. 全戶人口存摺(或內頁影本)(如有困難,可免附!申請人同意由政府查調)

六、沒帶證明文件怎麼辦?

衛福部6日表示,只需攜帶身分證,若是無法證明工作受到疫情影響,可以簽切結書;其他證明文件若未攜帶可由政府幫忙查。

七、有疑問可以向哪裡諮詢?

可洽居住地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,或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;相關資訊以衛福部為準。

衛福部官網說明:
https://topics.mohw.gov.tw/COVID19/cp-4715-53040-205.html
圖片皆截自衛福部官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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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date: 2020/05/14